根据学校安排,为做好2023年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所有申请老师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申请
2. 将所有科研证明材料(经费证明由财务系统导出,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、项目如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)电子版及附件4电子版,光学专业发褚宏伟老师邮箱hongwei.chu@sdu.edu.cn,其他专业发王德强老师邮箱wdqsdu@126.com,并按照我院申请审核条件在相应的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一栏打勾,科研证明材料起止之间为2017年1月至今
3. 新增博导在系统中导出申请表一式三份;申请兼职导师填附件2,一式三份交406办公室
4. 系统中的所有数据和附件4中的各项数目要一致,不能出现系统上传的文章数,经费数等和附件4汇总表的相关数不一致,如有一区或二区文章请标注清楚
5.团队需要修改的请填附件3,学术型和专业型导师团队应保持团队名称一致
6.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22日下午五点之前
学校通知链接如下:https://oa.sdu.edu.cn/sdu_cms.jsp;jsessionid=5AFAAC555A1493DD8EF27DBEEB139FDC?messageId=a2ff434d-ae84-44b3-80ab-18a22252b702
信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2022-5-13